大 亚 湾 自 来 水 价 格 表
单位:元/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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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水 价 |
污水处理费 |
到户水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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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水 |
2.20 |
0.20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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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 |
2.30 |
——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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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用水 |
2.75 |
0.20 |
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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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服务用水 |
3.75 |
0.20 |
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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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用水 |
4.60 |
0.20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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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环卫、绿化用水 |
2.30 |
—— |
2.30 |
一、水价说明:
(一)、“污水处理费”为代政府收费项目。
(二)、以上水价按惠湾价[2006]11号文件自2006年6月份抄见水量起执行。
二、各类用水类别界定: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01]89号)文规定,将用水分类界定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住宅中居家生活的用水。包括部队、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和持所在地城市暂停证租用住房的流动人口居家生活的用水。
(二)、工业用水:是指从事工业性产品生产或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进行加工和维持功能性活动所需的用水。
消防、绿化、环卫用水按工业用水水价计收。
(三)、行政事业用水:是指党政军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教科文组织、传媒机构、社会团体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价服务机构用水。
(四)、经营服务用水:是指在流通过程中从事商品交换(含组织资料流转)和为客户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等有偿服务的用水。包括商业企业(百货商店、连锁店、
超级市场、信托商店、贸易中心、粮店、货栈、旅业、饮食业、照相、理发、洗染、修理等)、物资企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及仓储、旅游、娱乐、建筑业(含房地产)、
安装、地质勘探和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价服务机构用水。
(五)、特种用水:是指外轮和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营业性洗车、美容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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